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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最新发文:这类医生奖励10万元!
近日,江苏省卫健委官网发布最新江苏医改动态,其中介绍了江苏省启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为引进和鼓励基层卫生人才,在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
乡镇卫生院(除第三人民医院外的一级及二级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执业医师类),与集团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奖励10万元,一次性支付。
在启东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付款50%,合同期满后再付50%。3年后参照人才“县管乡用”政策,可参加上级医院的遴选考试。
如继续留在基层医院,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补贴;取得中级职称后,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取得高级职称后,每月享受3000元生活补贴。除有新文件规定外,该待遇可享受至退休。
这个奖励机制相对来说门槛低,金额高。对于乡镇卫生院留住人才、引进人才提供很大便利,并且极大激发了基层医生提高学历、资质水平的积极性,进而提升基层整体服务能力和同质化水平。
在乡村医生队伍方面,《意见》规定,新引进的医学类人才(不含农村医学委培生)在村卫生室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给予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助。
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则不再补助。
新引进的从事精神科、传染科岗位的医学人才(执业医师类),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3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
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付款50%,合同期满后再付50%。目前从事精神科、传染科岗位未获补助的医学人才(执业医师类)可按照每月2500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3年内退休或离开岗位的补助到退休或离开岗位时间为止。
4、定向委培人才留在基层,最高享受3000元/月生活补贴
新引进的从事精神科、传染科岗位的医学人才(执业医师类)和协议期满的定向委培人才,符合条件的参照人才“县管乡用”政策,可参加上级医院的遴选考试。
如继续留在基层医院,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补贴;取得中级职称后,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取得高级职称后,每月享受3000元生活补贴。除有新文件规定外,该待遇可享受至退休。
受奖励资助人才在奖励资助期间,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辞职调离的,取消奖励资助资格,并要求其退回所有资助奖励金额。
引进学(专)科带头人(需经主管部门认定,下同)、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全职在启东工作),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
省级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在启东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省级及以上的学(专)科带头人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并最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4倍的贷款额度。购房补贴首期付款50%,合同期满后再付50%。
基层急需解决这些问题,优化人才、知识结构
目前来看,我国基层卫生各类人才匮乏,整体素质不高。普遍存在学历偏低、专业知识不强、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人才梯队青黄不接、整体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尤其是从知识结构上看,高级职称人才偏少,高学历人才比例不高,缺乏学科带头人;从岗位分布来看,检验、影像等辅助科室专业人才缺乏,全科医生、中医药人才比例严重不足……
基层急需高水平专业人才来优化知识结构,填补岗位空白,待遇和前景则是制约高水平人才和新鲜血液进入基层的最主要原因。
只有下决心集中力量把这两个问题彻底解决,基层才能真正意义上引流人才,并且留住专业技术人才,再通过科学的竞争机制淘汰掉业务不精者,基层卫生的机构才能逐渐得以优化。
启东的这一步棋可谓充满魄力,通过高度满足医学人才的待遇需求,改革基层卫生人员薪酬制度,让医务人员下基层安心服务百姓,并为能够获得更好地发展前景而不断深造、学习,从而促使基层卫生人员素质和水平得到整体上的提升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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