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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师法》3月1日起实施!这些新规影响行医
从3月1日起,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将正式落地实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全文共计 7 章 67 条,和执业医师法相比,新的医师法明细几何,又有哪些亮点?
在针对医生个体行为的执业规范和相关处罚上,医师法给到了更加细节的补充。
1、遵循各类临床诊疗指南,合理用药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2、多点执业
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互联网医疗
执业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4、“终身禁止医师从业”有法可依
《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2.针对医生群体:加强医师队伍建设
在整个医师团队建设上,新的医师法给到了资格考试的标准,并提出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等基础建设要求,以及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的要求。
1、中专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时代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医师法删去了《执业医师法》中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条件。这也意味着中专报考时代将结束。
但是,在第七章 第六十四条,《医师法》明确,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通过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等方式,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
2、规培和专培首次入法
国家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
3、加强紧缺人才培养
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师培养和供需平衡机制,统筹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
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为更好地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医师法新增了「保障措施」这一章节,补充了和人事、薪酬、执业安全、施救权责等细节问题。
1、完善人事薪酬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
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定期调整。
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津贴、补贴政策,并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2、公共场所施救免责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3、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整体来看,新的医师法细化了很多基础要求和规范,让医生的执业行为有法可依,也对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并且,《医师法》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